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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公布2022年度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通过名单,并授予“清源杯”。
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宁波市奉化区、湖州市吴兴区、嘉兴市南湖区、海盐县和义乌市首批达到四星级评估标准;金华市、湖州市、绍兴市、温州市、杭州市滨江区和宁波市江北区等40个地方达到三星级评估标准。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打造了一系列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浙江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任务,11个设区市全部入列“十四五”国家“无废城市”百城名单,探索“无废城市”数字化改革试点,发布国内首个“无废指数”,“无废城市”建设写入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生态环境部在杭州成功举办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暨“无废亚运”主题活动。
具体名单↓↓
什么是“清源杯”?
“清源杯”是浙江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纪念杯,是检验“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清源”既体现生态文明建设“正本清源、绿色发展”的内涵,又突出“无废城市”建设“清除污源、清净自然”的使命。
“无废城市”建设如何评估?
《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区行业特色和产业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认真编制本地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列出时间表、画出作战图,落实落细举措,定期自查评估,有力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依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管理规程》和《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与评估细则》,每年组织综合评估。依据综合评估结果,省级财政对首次通过评估或升“星” 的设区市、县(市、区)予以适当奖补,对出现降“星”或撤“星” 的,按有关规定回扣奖补资金。鼓励各地出台奖励政策,激励企业和公众参与“无废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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