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用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8-09 07:32:47

一、如何计算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用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计算方式是:

1.假设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为总收入的20-30%的,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相关资料图)

2.若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费超过几年就不能补要了

找法网提醒您,抚养费超过几年就不能补要了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即可。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2.子女年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不给予抚养费。

三、起诉不给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民事起诉应递交的材料:

(1)本人(单位)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必要的证据材料。

2.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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