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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郭靓) 6月13日,记者从青海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基金,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对全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基金情况,通过大数据筛查和现场检查以及抽检复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整治定点零售药店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日用品、保健品等串换为医保基金可支付的项目进行销售,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伪造、变造处方或无处方向参保人销售须凭处方购买的药品,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未严格执行实名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医疗保障凭证,或明知购买人所持系冒用、盗用他人的,或伪造、变造的医保凭证(社保卡),仍向其销售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并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留存社会保障卡,或以各种方式利用社会保障卡套取现金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行为。
省医保局将在调取医保结算数据进行大数据筛查比对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数据分析发现的问题线索下发各市州,由各市州督促指导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自查自纠,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青海日报》(2023年06月14日 第2版:省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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