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工伤发〔2023〕1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各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
为加强我市工伤医疗、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人社工发〔2022〕46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和工伤康复机构协议管理经办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工伤发〔2022〕4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石景山医院等4家工伤医疗机构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北京市工伤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市石景山医院(07110004),级别由二级甲等变更为:三级综合。
2.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山医院(07110009),名称变更为:北京首颐矿山医院。
3.北京市仁和医院(24110002),医院法定代表人由牛本周变更为:孙照龙。
4.北京市延庆区永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9110002),医院法定代表人由张立峰变更为:李君义。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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