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动态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3-21 20:36:50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4


(资料图)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

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证监会令第 206 号),原《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同时废止,结合全面注册制新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为衔接配合上述变化,推进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根据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适用法规依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

议案》共 6 项相关议案。

  为便于投资者查阅,现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将预案及相关文件中原引用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修改为《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

  二、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中原引用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订版)》修改为《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

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报告中“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一)OLED 升

华前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基地项目之 7、项目建设用地及项目备案、环评

情况”进行修订。

  三、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中关于本

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6 号)相关规定

的论述进行修订。

  四、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因此对预案及相关文件中关于尚

待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表述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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